[书信札记]

邵 荃 麟 与 茅 盾 通 信 ( 4 封 )[注]


目 录



[注]:原载邵济安、王存诚主编《邵荃麟百年纪念集》,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年。2012年11月本网站转发时,又根据邵荃麟两封原信件的手迹照片,对收入该集时的个别文字、标点误漏之处作了订正。



茅 盾 致 邵 荃 麟 (1959年8月4日)[1]


荃麟同志:

上山后倏将一阅月又半,初到时睡眠比在京时好些,但近来又不好了。医生给的药服一枚据说能发生酣睡八小时的效力,但我服后只能睡二小时,因此每夜非接连着服三枚不可。便每服一枚仍须半小时─一小时始能入睡。这样,虽服药之量超过医生所许可者三倍。而实际上我只能断断续续睡五─六小时,第二天头晕脚软,不能认真做事。这病情,近来很有规律,即三天一周期,三天之中只有一天情况不那么严重。

医生说是我看书太多。(我几天不看书了,仍然不见好转,医生说,要个把月不看书,方能慢慢养过来)。可能是对的,因为刚来山后睡眠较好,看了四、五部书(北大学生及其他大学学生所编的《中国文学史》,刘大杰的《中国文学发展史》等),共计有三百万字。看了大学生们所编的几本书,我觉得最近报上(《光明》)发表的一些批评现实主义和反现实主义公式的文章,对这几部书有点不公平。当然,这几部书有缺点,很大缺点,但强调到这样地步:如说文艺反映阶级斗争之说就势必忽略并歪曲文艺发展的特殊规律,如说世界观指导创作方法的论点势必把作家和作品的复杂性和艺术性简单化……等等。我怕,这样下去,要把青年人弄糊涂了。刘大杰的《中国文学发展史》,是朗宋、泰纳、佛里契、胡适等人观点的混血儿,而书名“发展”,其规律是胡适的文学史观。去年他自己批评了自己(也承认“现实主义与反现实主义的斗争”这个公式是对的),可是今年他完全翻案了,老观点一点也没有动。并且由于专找适合于自己的观点的方法去读苏联的讨论那个公式的文章,恐怕他那混血儿式的老观点更加变成顽固不化了。可见他和何其芳在反对那个公式的问题上唱着相同的调子。

最近的《光明日报》发表了何其芳的总结性的文章,看来这个讨论就将在全国结束。我深恐将产生新的简单化。因为,对那几本据说代表了那个公式的文学史的批评是简单化的。我真不敢相信写批评文章的人曾经仔细地没有成见地研究(至少是阅读)过那几本书。

报刊上屡次报道:讨论双方发言热烈,可是《文学遗产》发表的只是一方的文章,我不解其故。本来我对那个公式和对它涉及的一点问题的看法,并不和苏联的涅多希文的完全一样,我虽然赞成那个“公式”,但在许多问题上和涅氏论点不一样,《夜读偶记》虽很肤浅,在这些问题上还是说明了我的意见的。上山时本想写篇《偶记》之《后记》,再谈谈这个问题,现在看来,大可不必,因为何其芳的文章(结论)中已说:“坚持这个公式的人也可以保留他们的意见。”这句活通常是这样解释的:你可以不公开承认已经放弃原来的意见.但是请不要再开口了。何文“待续”,然而山上只看到前半篇,不知后半篇有何议论。

这封信断断续续写了一个小时。随手乱写,敢套用陶元亮的诗句曰:语言无伦次,应怜脑病人。

想来您健康愉快。顺致最热烈的祝愿。

沈雁冰 八月四日上午

请向“葛伯伯”[2]代为致意。


以下为原编者加注:

─────────

[1] 原编入《茅盾全集》第07卷(书信集),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

[2] “葛伯伯”指葛琴(1907-1995),邵荃麟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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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 荃 麟 致 茅 盾 (1959年8月22日)


沈部长:

我于上月十六日来北戴河休养。今年夏天我身体很坏,主要也是脑弱。不过北戴河气候对我并不合适,在此经常感冒,闹肠胃病。原来想趁休息期间多读些书,结果也未能如愿。我们的病大抵都是由于用脑过度,只有注意休息运动,其次才辅以药物。

您的来信直到十八日才由北京转来,其芳的文章也是这时才看到,因为这里没有定(订)《光明日报》。我不知道你何时下山,怕此信寄去,你已离开,所以此信只有仍带北京托作协问清楚后再寄。

这次讨论会上,我没有发言,不过第一次和最后一次会是我主持的。第一次会上,我就说明不企图在这次讨论会上得到理论上的结论,目的是为了促进学术的百家争鸣,和帮助北大、师大同学修改他们的文学史。最后一次会上,我又说明这个讨论会不作任何结论或总结。其芳同志的发言是代表他个人的意见,并希望继续探讨,在报刊上展开深入的讨论。

在最后一次讨论会前,曾经向周扬同志汇报一下会议情况(那时您已去庐山,故未能向您汇报)。周扬同志也认为这样理论问题,不是几次讨论会所能解决,主张不急于得出结论,不急于找出大家能一致接受的公式,也不否定各个专家的结论和各研究所得到的公式,而正好在这些不同意见的基础上,根据百家争鸣的精神,进行更深入的讨论。他并没有肯定或否定某一方面的意见,而希望作长期的科学的探讨。至于大学生修改这几本文学史时,则应着重研究作家和其作品,不急于先从某一种公式出发。其芳同志文章中提到的没有参加会议的一个同志即指周扬同志,但他转述周扬同志意见,没有说得很清楚。如“坚持现实主义和反现实主义的斗争的人也可以保留他们意见”一语,周扬同志原话为何,我虽记不得了,但我记得他绝无不要辩论下去的意思,而相反希望继续讨论。其芳同志也声明过他的发言不是总结,但是他文章的写法却很容易使读者看成是总结或结论的样子。这是不妥当的。因此,我觉得首先要把当时实际情况向你解释清楚。对其芳同志文章,有些论点,我个人也不同意。此文在发表前,周扬同志和我都不曾看过。

再则确如您所指出,《文学遗产》对另一方面意见的文章没有发表,这确实又是一个缺点,容告该刊注意。

我希望您不必介意这些,仍按原定计划把《偶记》的《后记》写出来。《夜读偶记》这几天我又重读一遍,获益颇多。关于现实主义问题,苏联那次讨论,也并没有解决,这是理论上长期建设性的工作。我建议俟您回京后约少数同志在您处谈谈,也希望周扬同志参加,不知您的意见如何?

我个人粗浅的意见,以为探讨文学发展规律,首先不能离开社会和社会思想斗争的规律。文学是上层建筑,这一点,历史唯物主义者,绝不能忘记。任何历史时期,总有进步和反动的,人民和反人民的,正确反映现实和歪曲、粉饰现实的两种文学基本倾向的斗争。(其芳同志认为《诗经》时期、汉代文学没有斗争,我不同意)在这意义上,列宁的两种文化的理论,应该是基本原则。毛主席也说过看古人作品首先要看作者对人民的态度。作者对人民对现实的态度,表现于他的世界观和创作方法的关系上。在研究创作方法时如果和作家的世界观分离开来,显然是错误的。我以为刘大杰先生笼统地反对把文学史像剖西瓜似的劈成两半,这说法是不对的,这会使人认为列宁两种文化的理论,并不适用于文学历史(有种说法,以为列宁的理论只适用于现代民族的文化,我觉得也不对),这会引导到脱离历史唯物主义的危险。艾德斯别尔格很欣赏刘大杰那句话,我很不以为然。自然,人们决不至那样局部地理解,以为复杂的文学现象,只能非此即彼,或者用社会发展规律去代替文学自身的规律。这一点你在《偶记》中说得很明白,即使北大同学,也不能说他们是那样简单化。我体会您的文章主要是说明我国文学发展中两种主要倾向的斗争以及这种斗争反映在创作方法上的情况,并没有抹煞其他创作方法的意见,这是很明白的。关于作为文学的创作方法来探讨时,当然要复杂得多,反动的反人民的文学有种种不同的方法,进步的人民的文学也有不同的创作方法,这说明除世界观问题外,还有作家个人创造性、风格等等问题。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当然世界观问题也不是那么简单,世界观指导创作方法,表现为作家的认识和实践的矛盾的统一。您的文章的目的是为了批判那些否认或轻视世界观作用的现代主义修正主义等文艺思想,文章的倾向性是很明显的。而且您文章一开头就说明,用一种公式来概括古今往来的文艺思潮是一种愚蠢的事,而应当从历史事实中去探寻发展的规律,这是讲得很清楚的。北大同学在理解你的文章时,可能有些简单,但也确实不至于简单化到了剖西瓜的程度。

这里还有概念理解的不同,您的文章是就广义的现实主义的意义来谈,而别人谈的又是狭义的现实主义,因而也容易产生分歧。其芳同志关于浪漫主义现实主义的解释,似乎偏于表现方法的不同,我认为是不够说明问题的,艾德斯别尔格把性格自我发展作为现实主义的特色来概括,我看是更狭窄,这样很难说明中外古今现实主义文学的现象,至少对中国的文学如此。如何根据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的基本原则,结合我国文学发展的具体情况,来探讨其发展的规律,这正是我们的工作。我完全同意你的意见,必须首先注意具体的社会斗争的规律和作家的世界观与创作方法的关系,片面的强调艺术特殊规律是危险的、错误的。

信手写来,十分杂乱。我对中国文学史无所研究,只是说些一般感想,很希望您回京后评说,并向您学习。

信写到一半,忽得北京电话,要我即返京听庐山会议传达,这信也就带回到北京去发了。

您什么时候返京?盼注意健康。希望这信到时,您已经康复了。

祝好!

沈师母处请致意问好。

荃麟 八月二十二日

我前日返京,从靳以来信中,知您即将去沪,故将此信寄以群转。又及。

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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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 荃 麟 致 茅 盾 (1963年6月3日)


茅盾同志:

《关于曹雪芹》稿已遵嘱补送各红学专家,并请他们在五日以前把意见当面送上,俟您参考后,再请您邀集少数同志交换意见。

近日因搞五反运动,较忙。此稿只粗读了两遍,觉得写得很精炼,要而不繁,深入浅出,没有一点八股气,确是下了工夫的。兹把读后一些初步的不成熟的意见写在下面,供您参考。

(一) 作为一篇文章,这样开头是很好的,但作为大会报告,我觉得开头是否仍需要一段综括的文章,把曹雪芹和《红楼梦》在我国和世界文学史上的地位,以及它的积极意义和作用,先作一个概括的评价[1]。然后叙述百余年间的派生著作和对红学的争论。在这一部分中,我以为似可更著重于所谓索隐派与自传体派的批判与分析。续作和摹仿,在今天影响已经不大了,只是作为一种过程简单提一下即可。索隐派和自传体派,在观点上都是唯心主义的,方法上是穿凿附会,形而上学的,而自传体派更是离开了从政治社会意义上去看这部杰作。这里是否可以把胡适点明[2],把胡适的谬论再驳一下,因为过了十年,许多青年对这点已经不甚清楚了。在这段中关于高鹗的评价,用“背谬”二字,我感到重了一些。高鹗的补作确是和原作者意图有很大出入,但高鹗能补成后四十回,我以为还是有他的功绩的。

(二) 1954 ─ 55年对《红楼梦》研究的批判的意义,我觉得还可更强调一些。这次批判,更主要的,我以为是批判对《红楼梦》研究,也是对整个古典遗产研究上的唯心主义倾向是唯心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一场大辩论。这场辩论狠狠地打击了文学、哲学以至历史科学上的资产阶级唯心主义观点和方法摧毁了胡适在学术界的反动权威影响[3],是有重大政治意义的。我以为还不仅是自传体的问题,例如钗黛合一这类观点,实际上是抹煞了这部作品中的尖锐矛盾,抹煞了作品的社会意义和积极战斗意义。这一场斗争,对于正确继承遗产问题,是起了很大作用。

(三) 第三部分,分析了《红楼梦》的思想内容和曹雪芹的世界观,这是最主要一部分,写得很好。但如果可能,是否也可谈到一些时代背景,关于这点,邓拓同志曾认为曹雪芹的思想中是反映了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东西[4],如个性解放、人文主义等,也有人不同意。有人认为是反映了封建阶级与农民的矛盾(刘大杰),我是赞成邓的意见,刘的意见有些牵强。曹雪芹的时代是中国纯粹封建社会接近崩溃的时代,在曹死后不到一百年,鸦片战争就发生了,几千年的纯封建社会变成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这个变化固然由于帝国主义的入侵,但也不能不有它本身的因素。在纯粹封建社会瓦解之前,某些资本主义的萌芽思想,如个性解放、人文主义、民生主义等意识已经朦胧地或不自觉地在人们头脑中出现了。明末清初一些思想家如李卓吾、王船山等人,多少已经有这种痕迹。曹雪芹虽然并不是清晰地自觉到这些意识,但从贵族没落的过程中,这种社会矛盾中产生的新意识是可能反映到他世界观中来的。《红楼梦》在思想内容上,比起《西厢记》、《牡丹亭》等作品,显然有些更多更新的东西,我以为就是这种朦胧的人文主义思想,您文章中说“理想人物的贾宝玉是封建社会阶级矛盾的激化已经按历史发展规律和时代特征孕育下新的因素爆发出来的火花。”我的理解就是这种资本主义意识的萌芽。不知对否?如果是这样,我觉得关于这种理想的实质,还可以说得更明白一些,使读者更充分认识它积极性的一面。

曹雪芹世界观中,当然还有他消极的因素,正如您所分析的,但这种消极性因素──向禅门求解脱──我以为是次要的,主要的是他叛逆性的一面,正如您所说的,这是他和敦诚等不同之处。关于贾宝玉的出家,我个人以为不完全是反映向禅门求解脱的思想。作者安排这个情节,我觉得和他写林黛玉之死同样是作为向封建社会决绝地抗议的一种不妥协的手段。所以叫做“悬崖撒手”。

时代背景的另一面,就是文中所指出的四大家族的崩溃过程。主席指出《红楼梦》是四大家族的兴亡史,确给我们很大启发。这一点您讲得很清楚了。但文中提到的四大支柱:地主官僚资本、官僚集团、武装力量、政权机构[5],是否即指这四个家族的各自特征,好像还不太清楚。再则贾、林婚姻的受到阻挠,显然是和四大家族的裙带关系有关。贾母、王夫人、王熙风之所以选择宝钗,不仅仅因为宝钗敦厚驯顺,是封建制度的拥护者,更主要的恐怕是因为薛家有钱,特别是王熙风在这方面是有打算的,这一点是否也值得一谈?

关于艺术方面,讲得很好,没有什么意见可补充。

附注没有仔细看。对帮助读者了解一些过程很有益处。但我觉得关于胡适的一些谬误见解以及垄断资料等学阀作风,似乎也可以写一些,现在青年对这方面知道的已经不多了。

文章最后是否再强调一下,号召大家用马克思列宁主义观点和方法来更好地研究这部作品和更好地贯彻对整个文学遗产的批判地继承的任务。

以上意见极不成熟,供您参考。周内有空,当趋访面谈。

敬礼


荃麟 六月三日


以下为原编者加注:

─────────

[1] 茅盾在左侧空白处用红笔写了如下一段批注:“因为后面已分段论及,开头再加一个帽子,未免重复。”

[2] 下划线为茅盾用红笔所加,茅盾还在左侧空白处用红笔写了如下一段批注:“点明胡适,用笔太重,似乎太看重了他的影响。”

[3] 下划线为茅盾用红笔所加。

[4] 下划线为茅盾用红笔所加,茅盾还在左侧和页脚空白处用红笔写了如下一段批注:“乾隆初年的经济问题,很复杂。邓等文章读过,觉得他们各人都有在大量史料中各取所需以证自己论点之味儿。而要在此短短报告中用概括的话(例如说资本主义萌芽时期),也不妥当。因此,我只用了‘理想人物的贾宝玉是封建社会……火花。’这样形象式的句子来暗示。我提到贾宝玉要求个性解放,反礼教……但不提‘人文主义’,因此一词,一般人对之概念不清。”

[5] 下划线为茅盾用红笔所加,茅盾还在两侧空白处用红笔写了如下一段批注:“我亦体会不到毛主席说的四大家族的深刻内容,勉强作解答,只能这样空泛说说。如果要“落实”,则《红楼梦》中关于史家、王家故事很少,二则怕成为“索隐”派,你有好意见么?请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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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 盾 致 邵 荃 麟 (1963年6月6日)[1]


荃麟同志:

六月三日来信读悉。兹就来信所提各点,略述鄙见如下:

一、拙文[2]起草之前,曾反复考虑用什么体式。结果用了现在的体式──即个人负责的通俗性学术论文。何以用此体式?因为鉴于过去纪念文化伟人,大会主席的开幕词与报告只是一详一略,没有此详彼略之配合作用。我以为来信所说“一段综括的文章,把曹雪芹和《红楼梦》在世界和我国文学史上的地位……”等等,可以放在大会主席的开幕词中,而不必放在拙文的开端。这样不重复,又分工。拙文起草时有此考虑,所以《红楼梦》在我国文学史上及世界文学史上的地位,不集中在一段讲,而是分散在各段,以画龙点睛的方式点它一下。只要不是太粗心或水平太低的读者,读了拙文以后,自然会自己得出结论:《红楼梦》在我国文学史上地位多么高,影响多么大,在世界文学史上它又是批判现实主义的先驱等等。当然,也可以在开幕词中用实例对比,证明《红楼梦》比世界的批判现实主义杰作都高明一头,不过,那就要把开幕词弄得长了,或者也不合“体制”。此答来信第一点。

二、拙文初稿不点名胡适。当初考虑,胡适影响今天似已不大,或者很小,且其人已死,甚至在台湾他的门徒也只是装门面逢周年纪念一下而已;现在在拙文中揪出他来“再驳一下”,是把他看得太重要了,而且有“打活死老虎”(无锡谚语)之病。但我不坚持不点名胡适。因此,已在拙文中作了修改、补充;那也只是结论式地点一下,而不是像一九五五年大辩论时把他的观点摆出来然后一一驳之。因为,如果这样做,会成为喧宾夺主,于拙文体式不合,而且将使拙文很长──如果也相应增加其他方面以求平衡的话。此答来信第二点。

三、派生的著作,虽列五栏,表面上像是平分秋色,但实际上,评注、摹作、续书等三者,只用六百多字带过,而对于索隐、考证(自传体派)则紧接着用七百多字发挥,且不说附注中用了更多的篇幅作知识性的介绍、“续书”一栏末尾用百余字把《红楼梦》和《费加罗的婚姻》相比,事实上是含蓄地说曹雪芹高于博马舍[3],《红楼梦》高于《费加罗的婚姻》;因为只要不是有成见而又熟知法国文学史与看过《红楼梦》的人(中国人或外国人)看了拙文这样轻轻一点,再回味一下,就会自己得出心悦诚服的结论,曹高于博马舍。此答来信第三点。带便,我想讲讲我们一些对外宣传文章的方式,大多数是用结论的抽象的文字来宣传我之成就,而不是用摆事实、让人家自己得出结论的方式。这不是好方法。因为极大多数的中派看了将信将疑,而右派说“这只是宣传”,一语便钻进中派的耳朵了。至于左派,他们也觉得这样的文章使他们得不到说服中派、反驳右派的实实在在的事实资料。

四、关于高鹗,您觉得我用“背谬”二字,低估了高鹗。但是百分之九十九的在京的红学家(文学研究所、人民文学出版社的),除吴世昌一人例外,都提出意见,说后四十回非高所补,而且后四十回坏透了,──思想上、文字上都坏。他们说,报告中不宜提高鹗补书(有他们来信可凭证)。我没有照办,只在附注中加一个注,专门从历史上对后四十回说法及范宁为乾隆抄本百廿回的跋,讲明了现在有否定高补、只认为高在另一人所续后四十回旧稿上加工的说法,而最后我说,现在还没有足够的证据剥夺高鹗的补书的著作权。此答来信第四点。

五、关于时代背景。我看过邓拓、曾宪楷、王亚南、张戴、刘大杰等人的文章。我还看了《东华录》、《清史稿》以及清人笔记小说有关此类(乾隆时代的经济)的记载。但是,我认为问题很复杂。因而我觉得邓等文章都有在大量史料中各取所需,以证成本人论点的味儿,还不能说是综合分析,得出科学的结论。因此,我说不直接用“资本主义萌芽”这个词儿(因为用此词,人们就想到经济)。而只是换一方式用“封建社会阶级矛盾的激化已经按历史……爆发出来的火花”这样的形象性的句子。平心论之,刘大杰之说,也还有部分理由。但是,经济上的资本主义萌芽和思想上的要求个性解放、反对宗法等级制度等等(这是资产阶级上升期,亦即资本主义萌芽期的思想特征),并不一定同时发生。后者可先于前者,此在中国三千年封建史上常常出现。先秦道家思想即其一例,而且是最早的一例,固不始于明末之王夫之、李卓吾也。我亦不用“人文主义”一词,因此词,在欧洲即亦众说纷纭,在报告中用此一词,既不便详加阐释,反而引起混乱,不如不用。此答来信第五点。

六、毛主席关于四大家族之说,我听到两个人的转述,一为周扬,一为齐燕铭,而他们也只是这样转述:“《红楼梦》写了四大家族崩溃,四大家族者,贾雨村门子所说护官符中的四大家族。”我当时曾问周、齐:《红楼梦》中写史、王两家,侧笔勾勒而已;王、史两家担当了什么角色,我看不明白,不知主席有无进一步的说明。周扬说没有,齐说他是听人转述,未有更进一步的说明。我实在体会不出主席那句话更深的涵义。我还甚至这样想:如果用蔡元培的索隐法,那倒热闹了,因为蔡把贾府的爷们还有李纨索隐为清廷的六部,贾府是清廷缩影(见拙文附注)。但这个方法当然不足为训。因此,我只能含糊地说四大家族代表封建政权的四大支柱,而不能落实某为某,并就《红楼梦》事实来作四大家族的崩溃过程说明,因为如上所述,王、史两家在书中事实太少了。您有好意见,愿赐教。我正在考虑把有关四大家族的几十字删掉,──这倒是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的老实态度。以上答来信第六点。

七、宝玉做和尚也是反抗的一种形式。但“逃禅”的权贵,一则以保全性命,一则也有不合作的态度;清初曾搜求明遗老之隐于二氏(释、道)者,不出山者以反抗论罪。但您既然觉得要点明曹雪芹虽有消极思想而积极思想仍占上风,则我也不反对加它一笔,──已在原稿加了二十来字。此答来信第六(七)点。

总之,对于专家们的意见,收到十人的意见,可采取者已采取了。本文及附注现已作了第二次修改,已经用表格方式把修改文字油印,明天或可打印出来。

但尚有多人未提意见,一方要请您代催,一方等他们提意见来后再作第三次的修改。即颂

日祺!


雁冰 六月六日上午

以下为原编者加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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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原编入《茅盾书信集》,百花文艺出版社出版。

[2] 指《关于曹雪芹》一文,后发表于《文艺报》1963年第12期。

[3] 博马舍(1732 - 1799),法国喜剧作家,《费加罗的婚姻》为其代表作。


原载于上海图书馆中国文化名人手稿馆编:《尘封的记忆──茅盾友朋手札》,文汇出版社,2005年版。

邵荃麟1963年6月3日致茅盾信中的“编者注”,为此次收录时据手迹影印件所做。《尘封的记忆──茅盾友朋手札》一书误将茅盾的批语当作邵荃麟信的一部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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